残疾人托养服务有了首个国家标准

  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将按照新的国家标准进行。7日,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共同在京对《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的有关内容进行发布,这是我国残疾人服务领域出台的首个国家标准。

  这项标准于2013年在国家标准委立项,2019年6月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规定了残疾人托养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过程、管理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机构的规范与评价,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前我国关于社会化的养护照料服务主要针对的是16岁以下的孤残少年儿童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是残疾人群体中失能程度较为严重、生活也相对更为困难的一群人,他们中大部分人虽然已经成年,但依然缺乏自我照料和独立生活能力,需要依靠家庭的供养。残疾人托养服务正是要帮助这些“学校已离开、医院收不了、企业进不去、家庭供不起,其他公共服务长期不能覆盖”的困难成年残疾人群体,得到基本的照料服务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训练,通过托养服务部分残疾人还可以实现生活自立和不同形式就业,减轻其家庭负担。

  2012年,中国残联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其中指出,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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